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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自2019年12月31日23时始,大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医改新政策
2020-01-17
        按照《关于大连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大医保发【2019】128号)要求,2019年底前取消现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的差率和差额加成政策,医用耗材按采购价格销售。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按照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和安排,于2019年12月31日23时起,启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执行医改新政策。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改革前患者自付的医用耗材加成金额,大部分转由医保基金支付,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医改工作全速推进,医改政策平稳落地,患者就医顺畅无误,由院长唐殿成亲自总部署,组织多部门召开协调会议,重点强调本次医改工作的复杂艰巨性与时间紧迫性,并对涉及医改的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进行梳理、全方位安排和全流程部署,明确各部门工作实施的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全员行动,24小时值守,做好信息系统物价数据切换保障,以确保本次取消耗材加成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2019年12月31日各科室严阵以待,多方协作确保23点收费系统顺利切换。医院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项目统一以缴费时间为节点:

        2019年12月31日23时前结算按原价格标准收费,23时后结算按新价格标准收费。

        收费调试期间,如果给您的缴费过程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恳请您配合,医务人员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2019年12月31日23时医改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