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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体检流程告诉你怎样体检
2020-04-13
        为贯彻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通知》要求,我院对部分科室做出调整。职业病普查科于3月4日正式搬迁至三号楼(原病案室楼层)当天清晨,普查科全体同志会同后勤、器械科、超声科、信息科等同志齐心协力将医疗设备、物资、办公桌椅一件件肩背手抬到新诊室。搬迁后的普查科,诊室布局更加合理。整合大部分体检科室在同一楼层,方便体检者一站式完成检查项目,避免交叉感染。普查科医务人员将以更加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优质的职业健康服务。
        在第57个学雷锋纪念日里,同志们用行动诠释岗位学雷锋,把雷锋精神体现到平凡的工作中去。大家团结协作、克服困难,终于完成搬迁工作。共产党员王玮同志看到科里的电热水炉因装修搬迁沾满了灰尘,就拿着抹布、洗洁精一点一点地擦拭干净,给大家营造一个清洁的办公环境。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请您严格遵守以下体检流程:
1.预约:体检单位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39531017。
2.提供复工证明和疫情调查表,发送至大连四院普查科邮箱zybpck@163.com。
3.测量体温:体检者至我院体检科大厅测量体温。
4.体检登记:体检者携身份证、体温已测凭证至普查科办公室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登记。
5.交款:登记后体检者至收款处交款。
6.体检:体检者返回体检科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7.提示:医护人员及体检人员均做好个人防护 ,体检人员需听从导诊安排。
8.特殊情况:若有外地返连人员,需隔离14天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后,方可至我院体检。
9.体检后如无特殊检查项目,请于三个工作日后领取体检报告。有特殊检查项目的,领取报告前请提前电话咨询。报告领取室咨询电话:39531080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