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对本院医责险经纪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国内招标(第二次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招标内容:
选取一家承担医责险经纪服务工作的保险经纪公司, 在预算内协助医院办理投保等医责险的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保险经纪公司;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万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发放的时间、方式:
1.文件发放时间: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每天9:00—16:00(公休日和午休时间除外);
2.文件发放方式:初审合格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见报名要求)。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一套、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姓名(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发送至13009474777@163.com邮箱中,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六、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甘井子区椒北路6号)
七、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3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甘井子区椒北路6号)
招标人: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椒北路6号
电 话:0411-39531026
联系人:刘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