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2018-04-16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开展 党风廉政责任状签状工作(图1)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开展 党风廉政责任状签状工作(图2)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开展 党风廉政责任状签状工作(图3)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开展 党风廉政责任状签状工作(图4)
 为更好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及“一岗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日前,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党委结合医院纪委的建议,参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与全院156名党员、64 名中层干部、2名副院长开展了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工作。
 院党委提出要求,全院党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严守党的政治和组织纪律,严格落实责任内容,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抓好业务的同时担负起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九不准”,加强对党员、职工的教育管理,确保科室、医院能健康发展。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