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自12月31日23时始,大连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医改新政策……
2019-12-31
为了更好地发挥城市公立医院作用,自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和安排,继2017年8月大连市成功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将从2019年12月31日23时起,执行医改新政策,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辽医保发【2019】24号)、《关于大连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大医保发【2019】128号)要求,2019年底前取消现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的差率和差额加成政策,医用耗材按采购价格销售。大连市实施时间定于2019年12月31日23点。此次改革连同此前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实施,宣告“以药养医”、“以械补医”时代即将画上句号。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按照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和安排,于2019年12月31日23时起,启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执行医改新政策。
本次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的同时,还同步调整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治疗以及其他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技术服务收入占比,部分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意味着,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改革前患者自付的医用耗材加成金额,大部分转由医保基金支付,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医改工作全速推进,医改政策平稳落地,患者就医顺畅无误,由院长唐殿成亲自总部署,组织多部门召开协调会议,重点强调本次医改工作的复杂艰巨性与时间紧迫性,并对涉及医改的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进行梳理、全方位安排和全流程部署,明确各部门工作实施的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全员行动,24小时值守,明确组织保障,强化监督机制,完善就医流程,解读医改政策,做好信息系统物价数据切换保障,以确保本次取消耗材加成工作平稳顺利完成,在改革启动时点,医院耗材库中两千余项耗材全部实现零差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
2019年12月31日各部门将严阵以待,多方协作确保23点收费系统顺利切换。医院门(急)诊和住院医疗服务项目统一以缴费时间为节点:
12月31日23时前结算按原价格标准收费;
12月31日23时后结算按新价格标准收费。
收费调试期间,如果给您的缴费过程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恳请您配合,医务人员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2019年12月31日23时
我们医患携手共进
再次见证医改进行时